口頭發表政治敏感言論后果
關于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準則要求,對待思想上理論上的是非,只能采取什么辦法
一、堅持黨的政治路線和思想路線堅持黨的政治路線和思想路線,是黨內政治生活準則中最根本的一條。
黨中央所提出的政治路線,其基本內容是,團結全國各族人民,自力更生,艱苦奮斗,逐步實現工業、農業、國防和科學技術現代化,把我國建設成為高度文明、高度民主的社會主義國家。
這是一條反映全國人民最高利益的馬克思列寧主義的路線,全黨同志必須堅決貫徹執行。
思想路線是黨制定和執行政治路線的基礎。
黨的思想路線要求堅持社會主義道路,堅持無產階級專政,堅持黨的領導,堅持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
我們黨一貫倡導的辯證唯物主義的思想方法和工作方法,其根本點就是一切從實際出發,理論聯系實際,實事求是。
林彪、“四人幫”長期歪曲、篡改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違反它的精神實質,離開實踐標準,把毛澤東同志所說的每句話都當作真理,都當作法律和教條,嚴重地束縛了人們的思想。
所以必須強調破除迷信,解放思想,以實踐作為檢驗真理的唯一標準,認真研究新情況,解決新問題。
只有這樣,才能發展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才是真正捍衛和高舉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的偉大旗幟。
堅持正確的政治路線和思想路線,必須反對兩種錯誤的思想傾向。
一是要反對思想僵化,反對一切從本本出發。
那種本本上有的不許改,本本上沒有的不許說、不許做的思想,是一種反馬克思主義的思想,是執行黨的政治路線的巨大障礙。
我們看形勢、想問題、辦事情,一定要從客觀實際出發,一定要把馬列主義的基本原理同當前的國內外形勢發展結合起來;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具體實踐結合起來,一定要把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同本地區、本單位的具體情況結合起來,進行實事求是的研究,以解決當前革命斗爭和現代化建設過程中的各種理論和實際問題。
二是要反對和批判否定社會主義道路,否定無產階級專政,否定黨的領導,否定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的錯誤觀點和修正主義思潮。
社會主義是中國走向繁榮富強的唯一正確的道路;無產階級專政是社會主義革命和建設勝利的保障;黨是領導全國人民實現四個現代化的核心力量;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是指導我們進行革命和建設的理論基礎。
在實現四個現代化的斗爭中,必須始終堅持這四項基本原則。
黨的各級組織、各部門、每一個共產黨員,都要自覺地、堅定不移地執行黨的政治路線和思想路線。
對黨的路線和黨的領導采取對抗、消極抵制或陽奉陰違的兩面派態度,是黨的紀律所不容許的。
二、堅持集體領導,反對個人專斷集體領導是黨的領導的最高原則之一。
從中央到基層的各級黨的委員會,都要按照這一原則實行集體領導和個人分工負責相結合的制度。
凡是涉及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的大事,重大工作任務的部署,干部的重要任免、調動和處理,群眾利益方面的重要問題,以及上級領導機關規定應由黨委集體決定的問題,應該根據情況分別提交黨的委員會、常委會或書記處、黨組集體討論決定,而不得由個人專斷。
在任何情況下,都不許用其他形式的組織取代黨委會及其常委會的領導。
黨委成立的研究處理任何專題的組織,必須在黨委領導之下進行工作,不得代替黨委,更不得凌駕于黨委之上。
在黨委會內,決定問題要嚴格遵守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
書記和委員不是上下級關系,書記是黨的委員會中平等的一員。
書記或第一書記要善于集中大家的意見,不允許搞“一言堂”、家長制。
各個領導成員之間,要互相支持、互相諒解、善于合作。
大家都要自覺地維護黨委集體領導的威信。
在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的時候,既要堅持原則,又要與人為善。
黨委會討論重大問題,要讓大家暢所欲言,各抒己見。
討論中發生了分歧,既要認真考慮少數人的意見,又不可議而不決,耽誤工作。
堅持集體領導,并不是降低和否定個人的作用,集體領導必須和個人分工負責相結合。
要明確地規定每個領導成員所負的具體責任,做到事事有人管,人人有專責,不要事無巨細統統拿到黨委會上討論。
在分工負責中,書記或第一書記擔負著組織黨委的活動和處理日常工作的主要責任。
不應借口集體領導而降低和抹煞書記或第一書記在黨委會中的重要作用。
要按照馬克思主義的原則,正確認識和處理領袖、政黨、階級和群眾的關系。
對領導人的宣傳要實事求是,禁止無原則的歌功頌德。
不許用剝削階級的阿諛之詞稱頌無產階級的領導人,不許歪曲歷史和捏造事實來宣揚領導人的功績。
禁止給領導人祝壽、送禮、發致敬函電。
對活著的人不許設紀念館,對已故的領袖們不應多設紀念館。
禁止用黨的領導人的名字作街名、地名、企業和學校的名字。
除外事活動外,禁止在領導人外出時組織迎送,張貼標語,敲鑼打鼓,舉行宴會。
三、維護黨的集中統一,嚴格遵守黨的紀律民主集中制是黨的根本組織原則。
林彪、“四人幫”搞極左路線和無政府主義,既破壞了民主,又破壞了集中;既破壞了自由,又破壞了紀律。
這種無政府主義流毒,至今沒有肅清。
因此,必須嚴肅地重申“個人服從組織,少數服從多數,下級服從上級,全黨服從中央”的原則。
每個黨員要把維護黨的集中統一,嚴格遵守黨的紀律,作為自己言論和行動的準則。
每個共產黨員特別是各級黨委的成員,都必須堅決執行黨委的決定。
如果有不同意見,可以保留,或者向上一級黨委提出聲明,但在上級或本級黨委改變決定以前,除了執行決定會立即引起嚴重后果的非常緊急的情況之外,必須無條件地執行原來的決定。
必須反對和防止分散主義。
全黨服從中央,是維護黨的集中統一的首要條件,是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的根本保證。
任何部門、任何下級組織和黨員,對黨的決定采取各行其是、各自為政的態度,合意的就執行,不合意的就不執行,公開地或者變相地進行抵制,以至擅自推翻,都是嚴重違反黨紀的行為。
對于關系黨和國家的根本利益和全局的重大政治性的理論和政策問題,有不同看法,可以在黨內適當的場合進行討論。
但是,在什么時候、用什么方式在報刊上進行討論,應由中央決定。
黨的報刊必須無條件地宣傳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政治觀點。
對于中央已經作出決定的這種有重大政治性的理論和政策問題,黨員如有意見,可以經過一定的組織程序提出,但是絕對不允許在報刊、廣播的公開宣傳中發表同中央的決定相反的言論;也不得在群眾中散布與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相反的意見。
這是黨的紀律。
每個共產黨員和黨的干部,都必須按照黨的利益高于一切的原則來處理個人問題,自覺地服從黨組織對自己工作的分配、調動和安排。
如果認為對自己的工作分配不適當,可以提出意見,但經過黨組織考慮作出最后決定時,必須服從。
每個黨員都必須嚴守黨和國家的機密,并同泄露黨和國家機密的現象作堅決的斗爭。
一切黨員看文件,聽傳達,參加黨的會議,都要嚴格遵守保密紀律,嚴禁把黨的秘密泄漏給家屬、親友和其他不應該知道這種秘密的人。
必須注意內外有別,凡屬黨內不許對外公開的事情,不準向黨外傳布。
共產黨員特別是各級領導干部必須成為遵守國家法規,遵守勞動紀律、工作紀律,遵守共產主義道德的模范。
共產黨員無論何時何事,必須顧全黨的、國家的和人民的大局,并且用這種顧全大局的精神教育群眾。
這是共產黨員革命覺悟的重要表現,也是鞏固全國安定團結的重要保證。
少數人鬧事,黨員必須按照黨的政策向他們進行宣傳解釋,慎重處理,使事態平息;對他們提出的某些合理要求,要說服和幫助他們通過正常的途徑解決。
共產黨員在任何情況下,都不得慫恿、支持和參加鬧事。
四、堅持黨性,根絕派性黨是無產階級的先進分子所組成的統一的戰斗的集體,必須堅持黨在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原則基礎上的團結,反對破壞黨的團結統一的任何形式的派性和派別活動。
在黨內組織秘密集團是分裂黨和顛覆黨的犯罪行為。
共產黨員絕對不允許參加反對黨的秘密組織和秘密活動。
各級黨的組織和每個共產黨員,都要從林彪、“四人幫”煽動派性,組織秘密集團,陰謀篡黨奪權的反革命事件中吸取教訓,提高警惕,堅決防止這類事件的重演。
派性同無產階級的黨性是根本不相容的。
搞小派別,結幫營私,是剝削階級極端個人主義和無政府主義的表現,是封建階級和小生產者的行幫思想在黨內的反映。
一部分黨員如果背著黨有組織地進行與黨的路線、決議相背離的活動,就是派性活動。
進行派性活動,必然會阻礙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的貫徹執行,破壞安定團結的政治局面,如果不加以堅決制止而任其發展,就會導致黨的分裂。
目前黨內雖然已經不存在公開的派別集團,但有些受林彪、“四人幫”影響較深的干部和黨員仍然有派性,甚至仍在進行派性活動;在一些地區、部門和單位,“明無山頭暗有礁”,派性的“幽靈”不散,派性分子經常抵制黨的方針政策和上級決議的執行。
各級黨組織和每個共產黨員一定要堅持黨性,為根絕派性進行不懈的斗爭。
對于堅持派性屢教不改的人,一定要給予嚴肅的紀律處分。
不應該讓這樣的人進領導班子,已在領導崗位上的一定要撤下來。
黨的干部特別是領導干部,在處理黨內關系方面要實行“五湖四海”的原則,這就是說,要團結一切忠實于黨的利益的同志,團結大多數。
共產黨員一定要有共產主義者的偉大胸襟,嚴以律己,寬以待人。
在處理同志的關系上,只問他是否堅決執行黨的路線,遵守黨的紀律,不應因為私怨而耿耿于懷,排擠打擊,不應由于親疏而有不同的對待。
絕對禁止搞宗派活動,搞小圈子;不允許拉攏一部分人,排斥一部分人;抬一部分人,壓一部分人。
不要糾纏歷史舊帳。
在黨和群眾的關系上,同樣要防止和反對宗派主義傾向。
共產黨員在人民群眾中是少數,必須把億萬群眾團結在黨的周圍,同心同德地為實現四化而奮斗。
共產黨員必須在群眾中起模范作用,吃苦在前,享受在后,滿腔熱情地團結非黨同志一道工作。
在干部工作中要堅持正派的公道的作風,堅持任人唯賢,反對任人唯親。
嚴禁以派性劃線,嚴禁利用職權在黨內拉私人關系,培植私人勢力。
共產黨員應該忠于黨的組織和黨的原則,不應該效忠于某個人。
任何人不得把黨的干部當做私有財產,不得把上下級關系變成人身依附關系。
五、要講真話,言行一致忠于黨和人民的事業,說老實話,做老實事,當老實人,光明磊落,表里如一,是共產黨人應有的品質。
全黨同志一定要努力肅清林彪、“四人幫”橫行時期造成的假話盛行的歪風邪氣,恢復和發揚黨一貫倡導的講真話,不講假話,言行一致的優良作風。
共產黨員要忠誠坦白,對黨組織不隱瞞自己的錯誤和自己的思想、觀點。
對人對事要開誠布公,有什么意見,有什么批評,擺在桌面上。
不要會上不說,會下亂說;不要當面一套,背面一套;不要口是心非,陽奉陰違。
要堅決反對拉拉扯扯,吹吹拍拍,看領導眼色說話辦事,拿原則做交易,投機鉆營,向黨伸手要名譽地位的官僚政客作風和市儈行為。
共產黨員無論何時何地、對人對己都要尊重事實,按照事物的本來面貌如實地向黨反映情況。
不可看領導需要什么就提供什么,報喜不報憂,更不許可弄虛作假,騙取信任、榮譽和獎勵。
不準以任何理由和任何名義縱容、暗示、誘使、命令或強迫下級說假話。
凡是弄虛作假給黨和人民的利益造成重大損失的;凡是說假話騙取了榮譽地位的;凡是用說假話來掩飾嚴重過失或達到其他個人目的的;凡是縱容或誘迫下級說假話的,都必須繩以黨紀。
對于那些不怕打擊報復,敢于為保衛黨和人民的利益說真話的人,應該給以表揚。
各級黨的領導機關和領導干部要做實事求是的模范。
在工作中,各種不同意見都要聽,成績、缺點都要了解。
要鼓勵下級同志講心里話,反映真實情況。
要努力造成和保持讓人當面提意見包括尖銳意見而進行從容討論的氣氛。
六、發揚黨內民主,正確對待不同意見發揚黨內民主,首先要允許黨員發表不同的意見,對問題進行充分的討論,真正做到知無不言,言無不盡。
只要不反對黨的基本政治立場,不搞陰謀詭計,不在群眾中進行派性分裂活動,不在群眾中散布違反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的言論,不泄漏黨和國家的秘密,由于認識錯誤而講錯了話或者寫了有錯誤的文章,不得認為是違反了黨紀而給予處分。
要嚴格實行不抓辮子、不扣帽子、不打棍子的“三不主義”。
所謂不抓辮子、不扣帽子、不打棍子,就是禁止任意夸大一個人的錯誤,羅織成為罪狀,并給予政治上、組織上的打擊甚至迫害。
要糾正一部分領導干部中缺乏民主精神,聽不得批評意見,甚至壓制批評的家長作風。
對于任何黨員提出的批評和意見,只要是正確的,都應該采納和接受。
如果確有錯誤,只能實事求是地指出來,不允許追查所謂動機和背景。
必須注意區別:反對某個同志的某個意見,不等于反對這個同志,反對某個領導機關的某個同志,不等于反對這個組織,不等于反領導,更不等于反黨。
領導干部利用職權對同志挾嫌報復、打擊陷害,用“穿小鞋”、“裝材料”的辦法和任意加上“反黨”、“反領導”、“惡毒攻擊”、“犯路線錯誤”等罪名整人,是違反黨內民主制度和違反革命道德品質的行為。
對敢于堅持真理的同志妄加反革命的罪名,亂用專政手段,進行殘酷迫害,這是嚴重違法的罪行,必須受到黨紀國法的嚴懲。
黨內在思想上理論上有不同認識、有爭論是正常的。
對待思想上理論上的是非,只能采取擺事實、講道理、民主討論的辦法求得解決,決不能采取壓服的辦法。
有些思想理論是非一時解決不了的,除了具有重大政治性的和迫切現實性的問題以外,不要匆忙作結論,留待以后進一步研究和經過實踐來解決。
把思想認識問題任意扣上“砍旗”、“毒草”、“資產階級”、“修正主義”種種政治帽子,任意說成是敵我性質的政治問題,不僅破壞黨內正常的政治生活,造成思想僵化,而且易于被反黨野心家所利用,破壞社會主義國家的民主秩序。
這種做法必須制止。
七、保障黨員的權利不受侵犯各級黨組織必須切實保障黨員的各項權利。
侵犯黨員權利的行為,是嚴重違反黨紀的。
黨員有權在黨的會議上和黨的報刊上參加關于黨的政策的制定和實施問題的討論,有權在黨的會議上對黨的任何組織和個人提出批評。
黨員對黨的方針、政策、決議有不同意見,可以在黨的會議上提出,也可以向各級黨組織直至中央作口頭或書面的報告。
黨組織應當歡迎黨員群眾的批評和建議,并且鼓勵黨員為了推進社會主義事業提出創造性的見解和主張。
對于犯了嚴重錯誤拒不改正或不稱職的干部,黨員有權建議罷免或調換。
黨員對黨組織關于他本人或其他人的處理,有權在黨的會議上、或向上級組織直至中央提出聲明、申訴、控告和辯護。
黨組織對黨員的聲明、申訴、控告和辯護必須及時處理或轉遞,不得扣壓,承辦單位不得推諉。
申訴和控告信不許轉給被控告人處理。
不許對申訴人或控告人進行打擊報復。
控告人和被控告人都不允許誣陷他人,對誣陷他人者,要按黨紀國法嚴肅處理。
黨組織對黨員的鑒定、結論和處分決定,必須同本人見面。
在通過處分決定的時候,如無特殊情況,應通知本人出席會議。
黨組織要認真聽取和考慮本人的意見。
如本人有不同的意見,應將組織決定和本人意見一并報上級黨組織審定。
八、選舉要充分體現選舉人的意志黨內真正實行民主選舉,才有可能建立起在黨員和群眾中有威信的強有力的領導班子。
各級黨組織應按照黨章規定,定期召開黨員大會和代表大會。
黨的各級委員會要按期改選。
每屆代表和委員,應有一定數量的更新。
選舉要充分發揚民主,真正體現選舉人的意志,候選人名單要由黨員或代表通過充分醞釀討論提出。
選舉應實行候選人多于應選人的差額選舉辦法,或者先采用差額選舉辦法產生候選人作為預選,然后進行正式選舉。
黨員數量少的單位,可不實行差額選舉或實行預選。
候選人的基本情況要向選舉人介紹清楚。
選舉一律用無記名投票。
選舉人要注意把那些堅決擁護和執行黨的政治路線和思想路線,大公無私,嚴守法紀,堅持黨性,有強烈的革命事業心和政治責任心,有一定的專業知識和專業能力的干部選進領導班子。
還要特別注意選舉符合上述條件的中青年干部。
不得規定必須選舉或不選舉某個人。
個別有特殊情況的人,需要由組織上推薦選入的,也必須確實取得多數選舉人的同意。
要堅決反對和防止侵犯黨員選舉權利,使選舉流于形式,妨礙選舉人體現自己意志的現象。
在各級黨的代表大會閉會期間,上級黨委可以根據工作需要,任免、調動下級黨委的負責人。
凡是需要整頓,暫不具備民主選舉條件的單位,經上級黨組織批準,可暫緩舉行選舉,其領導人由上級指派。
九、同錯誤傾向和壞人壞事作斗爭為了端正黨風,鞏固無產階級專政,樹立良好的社會風尚,團結全體人民同心同德搞好四化,必須同錯誤傾向和壞人壞事作斗爭。
各級黨組織要充分發揮戰斗堡壘作用,率領黨員和群眾,堅決揭露和打擊反革命分子、貪污盜竊分子、刑事犯罪分子和嚴重違法亂紀分子。
對于派性、無政府主義、極端個人主義和官僚主義、特殊化等錯誤傾向,要進行嚴肅的批評和斗爭。
對社會上的歪風邪氣、錯誤的和反動的思潮,必須進行批判和斗爭。
對于錯誤傾向和壞人壞事,采取明哲保身的自由主義態度,不制止,不爭辯,不斗爭,躲閃回避,就是放棄了共產黨員的戰斗責任,就是缺乏黨性的表現。
共產黨員特別是各級領導干部在同錯誤傾向和壞人壞事作斗爭中,要有大無畏的革命精神,敢于挺身而出,不怕得罪人,不怕撕破臉皮,不怕受到打擊迫害。
只有這樣,才能使錯誤傾向得到克服和糾正,使犯錯誤的人得到挽救,使壞人受到應有的制裁。
十、正確對待犯錯誤的同志在黨內斗爭中,對犯錯誤的同志,采取“懲前毖后,治病救人”、“團結——批評——團結”的方針,達到既弄清思想、又團結同志的目的,是我們黨的優良傳統。
對于一切犯錯誤的同志,要歷史地全面地評價他們的功過是非,不要一犯錯誤就全盤否定;也不要糾纏歷史上發生過而已經查清的問題和歷史上犯過而已經糾正了的錯誤。
要在弄清事實的基礎上,具體分析他們所犯錯誤的性質和程度,以熱情的同志式的態度,幫助他們認識犯錯誤的原因,指出改正的辦法,啟發他們做必要的檢查。
要相信犯錯誤的同志大多數是可以改正的,要給他們改正錯誤、繼續為黨工作的條件。
在分析一個同志所犯錯誤的時候,首先必須嚴格分清兩類不同性質的矛盾。
不可把工作中的一般錯誤或思想認識上的錯誤說成是政治錯誤,不可把一般的政治錯誤說成是路線錯誤,也不可把犯了路線錯誤、但仍屬于黨內斗爭性質的問題,同屬于企圖顛覆黨、顛覆社會主義國家的反革命性質的問題混淆起來。
企圖顛覆黨、顛覆社會主義國家的陰謀家、野心家、反革命兩面派,同黨和人民的矛盾屬于敵我矛盾。
這種人是極少數。
要把跟著上級或主要領導人犯了路線錯誤的人,同參與篡黨奪權陰謀活動的人加以區別。
黨內斗爭,不許實行殘酷斗爭、無情打擊。
對犯錯誤的同志進行批評是完全必要的,但是不可采取一哄而起的圍攻、不讓本人辯解、也不讓其他同志發表不同意見的“斗爭會”方式,因為這種方式實際上是以勢壓人,而不是以理服人。
黨內不準用超越黨的紀律或違犯國家法律的手段對待黨員。
要絕對禁止采用林彪、“四人幫”的封建法西斯手段解決黨內問題。
嚴禁所謂揪斗,嚴禁人身侮辱和人身迫害,嚴禁誘供逼供。
對人的處理應十分慎重。
敵我矛盾和人民內部矛盾一時分不清的,先按人民內部矛盾處理。
凡涉及定敵我矛盾、開除黨籍、提交司法機關處理的,更要慎重。
任何情況下都不允許株連無辜的家屬和親友。
建國以來的冤案、假案、錯案,不管是哪一級組織、哪一個領導人定的和批的,都要實事求是地糾正過來,一切不實之詞必須推倒。
犯了錯誤的同志,應該誠懇地接受黨組織和同志們的批評教育和紀律處分。
要吸取教訓,認真改正,更好地為黨工作。
對于確實犯有嚴重錯誤、拒不承認而又堅持無理取鬧的人,要加重處分。
在遵守黨的政治紀律,政治規矩和組織紀律存在哪些不足
不會的。
拘留24小時及一個星期外才有可能留案
“不患寡,而患不均,不患貧,而患不公”出自哪里
這句話出自語·季氏篇·季氏將伐顓第十六章。
【原文】丘有國有家者,不患寡而患,不患貧而患不安。
蓋均無貧,和無寡,安無傾。
夫如是,故遠人不服,則修文德以來之。
既來之,則安之。
【譯文】無論是諸侯或者大夫,不擔心財富不多,只是擔心財富分配不均勻;不擔憂人民太少,只擔憂境內不安定。
若是財富平均,便無所謂貧窮;境內和平團結,便不會覺得人少;境內平安,國家便不會傾危。
做到這樣,遠方的人還不歸服,就再修仁義禮樂的政教來招徠他們。
他們來了,就得使他們安心。
“不患寡而患不均,不患貧而患不安”,此句反映出孔子的反戰思想。
他不主張通過軍事手段解決國際、國內的問題,而希望采用禮、義、仁、樂的方式解決問題,這是孔子的一貫思想。
孔子提出了“不患寡而患不均,不患貧而患不安”。
朱熹對此句的解釋是:“均,謂各得其分;安,謂上下相安。
”這種思想對后代人的影響很大,甚至成為人們的社會心理。
就今天而言,這種思想有消極的一面,但是其仍有適應現代社會的一面,現代社會的穩定實際上也是要靠一定的均衡,如果貧富差距過于懸殊,社會便有可能分崩離析。
且“不患寡而患不均”也符合社會主義的公平和正義的思想。
需要特別指出的是,這里的”均“,不是簡單平均,而是各得其分,是在公正的分配制度下得到自己應得的份額。
簡單理解”均“為平均當然會導致消極影響。
《論語》是記載中國古代著名思想家孔子及其弟子言行的語錄,共四十卷,由孔子的弟子及其再傳弟子編寫,是我國古代儒家經典著作之一,是首創語錄體。
漢語文章的典范性也源于此,儒家(在春秋戰國時期與墨家對立)創始人孔子的政治思想核心是“仁”、“禮”和“中庸”。
《論語》是記錄孔子主要弟子及其再傳弟子關于孔子言行的一部書。
《論語》是孔子及其弟子的對話,以記言為主,“論”是論纂的意思,“語”是話語。
《論語》成書于眾手,記述者有孔子的弟子,有孔子的再傳弟子,也有孔門以外的人,但以孔門弟子為主,《論語》是記錄孔子和他的弟子言行的書。
作為一部優秀的語錄體散文集,它以言簡意賅、含蓄雋永的語言,記述了孔子的言論。
《論語》中所記孔子循循善誘的教誨之言,或簡單應答,點到即止;或啟發論辯,侃侃而談;富于變化,娓娓動人。
《論語》是名列世界十大歷史名人之首的中國古代思想家孔子的門人記錄孔子言行的一部集子,成書于戰國初期。
因秦始皇“焚書坑儒”(雖說是焚書坑儒,但是活埋的其實是一些方士及一些書本),到西漢時期僅有口頭傳授及從孔子住宅夾壁中所得的本子,計有:魯人口頭傳授的《魯論語》20篇,齊人口頭傳授的《齊論語》22篇,從孔子住宅夾壁中發現的《古論語》21篇。
西漢末年,帝師張禹精治《論語》,并根據《魯論語》,參照《齊論語》,另成一論,稱為《張侯論》。
此本成為當時的權威讀本,據《漢書·張禹傳》記載:“諸儒為之語曰:‘欲為《論》,念張文。
’由是學者多從張氏,馀家寢微。
”《齊論語》《古論語》不久亡佚。
現存《論語》20篇,492章,其中記錄孔子與弟子及時人談論之語約444章,記孔門弟子相互談論之語48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