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稅收改革感言
學習稅法的重要性,或者說學習稅法的意義和作用。
稅法的意義和作用 稅法學習心得 稅收是國家實現政治和經濟職能種有效的。
對于我們的日常生活, 稅法的影響也無處不在。
隨著國家經濟的發展, 稅收的不適應性和不完善性也逐漸表現出來, 所以學習稅法不只在其作用上有必要性, 對其的不斷變化也應該時刻關注。
因為國家通過稅收參與一部分社會產品或與再分配, 所以通過稅收的變化可以看出市場經濟所存在的問題和發展方向, 以及的導向。
為了 適應市場發展需要繁榮中國經濟, 稅法的變更也是必然的。
這也是稅法穩定經濟、 維護國家利益職能所要求的。
時刻關注稅法變化是學好稅法和應用稅法的關鍵所在。
在日常生活和學習中, 稅務是無處不在的。
作為一名公民面對這項具有政治和經濟雙重意義的義務時, 應該持積極的態度。
認真學習稅法、 時刻關注稅法不但可以維護自身的權利、提高生活質量, 還能在今后的學習或工作中把握對經濟動脈的敏銳度, 提高信息利用率。
由于稅法調整的對象涉及社會經濟活動的各個方面, 與國家的整體利益及企業、單位、 個人的直接利益有著密切的關系, 并且在建立和發展我國中,國家將通過制定實施稅法加強對國民經濟的宏觀調控, 因此, 稅法的地位越來越重要。
正確認識稅法在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中的重要作用, 對于我們在實際工作中準確地把握和認真執行稅法的各項規定是很有必要的。
主要有這樣幾方面: (一) 稅法是國家組織財政收入的法律保障。
為了 維護國家機器的正常運轉以及促進國民經濟健康發展, 必須籌集大量的資金, 即組織國家財政收入。
為了 保證稅收組織財政收入職能的發揮, 必須通過制定稅法, 以法律的形式確定企業、 單位和個人履行納稅義務的具體項目、 數額和納稅程序, 懲治偷逃稅款的行為, 防止稅款流失, 保證國家依法征稅, 及時足額地取得稅收收入。
針對我國稅費并存(政府收費) 的宏觀分配格局, 今后一段時期, 我國實施, 一個重要的目的就是要逐步提高稅收占國民生產總值的比重, 以保障財政收入。
(二) 稅法是經濟的法律手段 我國建立和發展, 一個重要的改革目標, 就是國家從過去習慣于運用行政手段直接管理經濟, 向主要運用法律、 經濟的手段宏觀調控經濟轉變。
稅收作為的重要手段, 通過制定稅法, 以法律的形式確定國家與納稅人之間的利益分配關系, 調節社會成員的收入水平, 調整產業結構和社會資源的, 使之符合國家的; 同時, 以法律的, 公平納稅人的稅收負擔, 鼓勵平等競爭,為市場經濟的發展創造良好的條件。
例如, 1994 年實施的增值稅和消費稅暫行條例, 對于調整產業結構, 促進商品的生產、流通, 適應市場競爭機制的要求, 都發揮了積極的作用。
(三) 稅法對維護經濟秩序有重要的作用 由于稅法的貫徹執行, 涉及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每個單位和個人, 一切經營單位和個人通過辦理稅務登記、 建賬建制、 納稅申報, 其各項經營活動都將納入稅法的規范制約和管理范圍, 都將較全面地反映出納稅人的生產經營情況。
這樣稅法就確定了 一個規范有效的納稅秩序和經濟秩序, 監督經營單位和個人依法經營, 加強經濟核算, 提高經營管理水平; 同時, 稅務機關按照稅法規定對納稅人進行稅務檢查, 嚴肅查處偷逃稅款及其他違反稅法規定的行為, 也將有效地打擊各種違法經營活動, 為國民經濟的健康發展創造一個良好、 穩定的環境秩序。
(四) 稅法能有效地保護納稅人的合法權益 由于國家征稅直接涉及納稅人的切身利益, 如果稅務機關隨意征稅, 就會侵犯納稅人的合法權益, 影響納稅人的正常經營, 這是法律所不允許的。
因此, 稅法在確定稅務機關征稅權力和納稅人履行納稅義務的同時, 相應規定了 稅務機關必盡的義務和納稅人享有的權利, 如納稅人享有延期納稅權、 申請減稅免稅權、 多繳稅款要求退還權、 不服稅務機關的處理決定申請復議或提起訴訟權等; 稅法還嚴格規定了對稅務機關執法行為的監督制約制度, (五) 稅法是維護國家權益, 促進國際經濟交往的可靠保證 在國際經濟交往中, 任何國家對在本國境內從事生產、 經營的外國企業或個人都擁有, 這是國家權益的具體體現。
我國自 1979 年實行對外開放以來, 在的基礎上, 不斷擴大和發展同備國、 各地區的經濟交流與合作, 利用外資、 引進技術的規模、渠道和形式都有了 很大發展。
我國在建立和完善涉外稅法的同時, 還同 80 多個國家簽訂了避免雙重征稅的協定。
這些稅法規定既維護了國家的權益, 又為鼓勵外商投資, 保護國外企業或個人在華合法經營, 發展國家間平等互利的經濟技術合作關系, 提供了可靠的法律保障。
個稅改革對個人稅收負擔和社會收入差距將帶來哪些影響
6月19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修正案(草案)》提請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次會議審議,預示著我國個人所得稅法將迎來自1980年出臺以來的第七次修正。
作為直接對個人征收的稅種,個人所得稅改革的一舉一動都受到社會廣泛關注。
那么,這次改革會有哪些新動作
對個人稅收負擔和社會收入差距將帶來哪些影響
本報記者對此進行了梳理。
此次個人所得稅改革,首先引起社會關注的是起征點調整。
《草案》提出,擬將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基本減除費用標準,即通常說的起征點,提高至5000元\\\/月(6萬元\\\/年)。
消息一出,不少人就開始盤算起自己將來的收入,有些人為自己將可能不再繳稅而欣喜,還有一些人覺得這個起征點相對于生活支出來說,似乎不夠解渴。
“我和丈夫現在每個月收入都是1萬多元,但扣掉房貸、日常消費、孩子上幼兒園的錢,幾乎是‘月光族’。
”在上海從事媒體工作的劉欣對起征點上調后能減多少稅心里沒底。
據悉,自1980年將個稅起征點確定為800元\\\/月后,我國先后三次根據經濟社會發展情況調整個稅起征點,分別是2006年提高到1600元\\\/月,2008年提高到2000元\\\/月,2011年提高到目前的3500元\\\/月。
此次擬上調個稅起征點至5000元\\\/月(6萬元\\\/年),從調整幅度看,與上次力度相當。
根據國家統計局近日發布的調查數據,2022年我國規模以上企業就業人員年平均工資為61578元,從社會的收入水平看,個稅起征點與當前普通職工收入水平是基本適應的。
“按此標準并結合稅率結構調整測算,取得工資、薪金等綜合所得的納稅人,總體上稅負都有不同程度下降,特別是中等以下收入群體稅負下降明顯,有利于增加居民收入、增強消費能力。
”財政部部長劉昆就《草案》作說明時表示,《草案》將綜合所得基本減除費用標準提高到5000元\\\/月(6萬元\\\/年),綜合考慮了人民群眾消費支出水平增長等各方面因素,并體現了一定前瞻性。
事實上,上調起征點只是“看得見”的減負,更多減負體現在“看不見”的改革舉措里。
“這次個人所得稅改革是三重減稅聯動,即提高起征點+擴大低檔稅率范圍+專項附加扣除,總體上將使納稅人負擔下降。
”全國政協常委、資深注冊會計師張連起表示,相比起征點上調,更值得關注的是個稅改革將擴大中低檔稅率的級距,這對增強中等及以下收入群體的獲得感至關重要。
此外,教育、醫療及住房等專項扣除的增加,也將大大減輕老百姓稅收負擔。
《草案》提出,以現行工資薪金所得稅率為基礎,擬將按月計算應納稅所得額調整為按年計算,并優化調整部分稅率的級距:擴大3%、10%、20%三檔低稅率的級距,相應縮小25%稅率的級距,30%、35%、45%三檔較高稅率的級距不變。
“這次改革是一個綜合改革,力度超過以往。
”北京國家會計學院財稅政策與應用研究所所長李旭紅表示,與以往單純上調起征點的改革不同,此次個稅改革運用了稅率調整、專項抵扣、綜合征收等措施,在完善個人所得稅制度的同時,更好照顧了社會公平,將有效發揮個稅調節社會收入差距的功能。
李旭紅按照目前已知的改革方案給記者算了一筆賬:假設一名普通職工各類社會保險金為2000元,在不考慮專項扣除的前提下,當月收入為1萬元時,其目前每月應納稅額為345元,改革后平均每月最高應納稅額為90元,納稅額減少255元,降幅約為74%。
當月收入達到
【第1句】:5萬元時,其目前每月應納稅額為1370元,改革后平均每月最高應納稅額為590元,納稅額減少780元,降幅約為57%。
如果加上教育、醫療及住房等專項扣除,改革后普通居民的個稅負擔將進一步降低。
“這些專項扣除是大部分家庭都會產生的實際支出,若加上這些扣除,月收入萬元左右群體的實際納稅額將會更低。
”李旭紅說。
平衡個體差異,專項扣除讓稅負更公平執行中會對房貸利息扣除等增加一定限制,不會給炒房投機者以可乘之機一般意義上,個人所得稅制度有三方面功能,即籌集財政收入、調節收入分配、穩定經濟。
近年來,社會上對于個稅調節收入分配功能的期待越來越高,如何讓個稅更加兼顧個體差異
此次改革開出了一個“藥方”——增加專項附加扣除。
《草案》提出,擬增加規定子女教育支出、繼續教育支出、大病醫療支出、住房貸款利息和住房租金等與人民群眾生活密切相關的專項附加扣除。
“專項附加扣除考慮了個人負擔的差異性,更符合個稅基本原理,有利于稅制公平。
”劉昆說。
“現行個人所得稅是采用分類方式、代扣代繳征收的,沒有考慮綜合收入的完整性和納稅人負擔的差異性。
”張連起說,發揮個稅調節收入差距的功能,完善稅前扣除機制、體現個稅公平合理性應成為改革的重點。
“專項扣除與標準扣除均有利于降低稅負,從國際經驗看,一些國家只允許扣除兩者之一,有的國家只能從中選擇較高金額的一項進行扣除,而我國此次是兩項均允許扣除,充分體現出稅改關注民生的導向。
”李旭紅說。
家住北京市海淀區的李文東工作兩年多,租房支出成了他在北京最大的生活成本之一,住房支出抵個稅的消息讓他既興奮又很糾結:“聽說房貸利息也要抵扣個稅,這會不會鼓勵大家都去貸款買房
房價會不會又大漲
”“社會上有一種誤解,認為房貸利息抵扣個稅就是所有利息支出都會被據實扣除,實際上這是不符合個稅改革方向的。
”李旭紅介紹,在個稅改革具體執行時,一定會對房貸利息扣除等增加一定限制,區分投資型房產與居住型房產,不會給炒房投機者以可乘之機。
“專項扣除不等于無限制扣除,是要根據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制定相應標準。
”財政部財政科學研究院副院長白景明向記者表示,個稅的專項扣除額是為減小收入差距而設,不會因此加劇收入分配不公和帶來房價上漲等問題。
稅制更完善,個稅邁出綜合征收第一步綜合征收在完善稅制的同時,也對稅收征管提出了更高要求除了普通百姓關心的起征點、專項扣除等新舉措,從稅制改革角度看,此次個稅改革的一大亮點是開始建立綜合與分類相結合的個人所得稅制。
目前我國個人所得稅實行分類稅制,對工資薪金、勞務報酬、財產轉讓等11項收入分別征稅,每項收入的稅率和征收方式差異較大。
《草案》提出,擬將工資、薪金所得,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等4項勞動性所得納入綜合征稅范圍,適用統一的超額累進稅率。
對經營所得,利息、股息、紅利所得,財產租賃所得,財產轉讓所得,偶然所得以及其他所得,仍采用分類征稅方式。
“分類稅制最大的優點是征管成本較低,缺點是公平性較差。
”中國社科院財經研究院研究員張斌介紹,分類稅制的一個特點,就是“認錢不認人”,特別是對收入多元化的高收入者,只對其每項具體收入征稅,無法衡量其總體收入有多高,也難以更好調節不同群體間的收入差距。
“納稅人按照不同類別逐項獨立納稅,會造成稅收在不同收入項目之間的扭曲,存在很大不合理性。
”李旭紅舉例說,在分類稅制下,勞務報酬和工資薪金同屬勞動性收入,但適用稅率不同,8000元以下的勞動報酬適用的稅率遠高于同等金額的工資薪金,有人納稅過重,而有人納稅不足,這顯然是不公平的。
“綜合征收,無疑是此次改革一大關鍵詞,將工資薪金等性質相似的勞動性所得放在一起征收,有利于更好衡量個體的收入差距,發揮好個稅調節收入的重要作用。
”白景明說,綜合征收在完善稅制的同時,也對稅收征管提出了更高要求,未來的個稅將可能從過去依靠單位代扣代繳逐步走向個人納稅申報,從按月征收走向按年度征收,這需要財稅與銀行等部門通力合作,用好互聯網等技術手段,更好掌握個人的收入信息,保證個稅高效征收。
此次《草案》專門增加了反避稅規定,針對個人不按獨立交易原則轉讓財產、在境外避稅地避稅、實施不合理商業安排獲取不當稅收利益等避稅行為,賦予稅務機關按合理方法進行納稅調整的權力。
“實現對稅收的應收盡收,是稅收公平的基礎和前提,也是個稅改革效果充分發揮的保障。
”李旭紅說,針對個稅綜合征收,我國財稅部門近年來已經做了大量準備,未來還應加強社會各方聯動配合,有效堵住稅收漏洞,為個稅改革順利推進打下堅實基礎。
求對十七大報告的感想一篇
十七大報告感想胡錦濤總書記在10月15日十七大開幕式上所做的報告中指出,中國共產黨的性質和宗旨,決定了黨同各種消極腐敗現象是水火不相容的。
“水火不相容”是一個民間用語,一般用來比喻不能相容的對立物。
胡錦濤總書記用這個詞表述黨與腐敗的關系,既通俗易懂,又鏗鏘有力,表達了我黨懲治腐敗的堅強決心。
為了配合十七大召開,某全國性網站開展了一項“十七大盛會,你最關心什么
”的調查。
從網上投票結果來看,在設定的十個選項中,“反腐敗問題”的關注度最高。
雖然這只是對部分網友的調查,不一定具有很強的代表性,但也可以從中看出老百姓對懲治腐敗的強烈期待。
我們黨是保持先進性的政黨,而任何腐敗行為都是走向墮落,不徹底懲治腐敗,黨的先進性就不能從根本上得到體現,因此,黨與腐敗勢如水火。
腐敗已經構成了中國最大的經濟損失、社會污染和政治挑戰。
不管是權力私用型腐敗還是權力濫用型腐敗,都是超出了法定授權的范圍,都是對法律的踐踏。
腐敗分子之所以得逞,也往往是利用法制上的漏洞和薄弱環節打的擦邊球。
胡錦濤總書記在日前召開的中國共產黨第十七次全國代表大會報告中指出堅決懲治和有效預防腐敗,關系人心向背和黨的生死存亡,是黨必須始終抓好的重大政治任務。
反腐倡廉是關系國家發展全局、關系最廣大人民根本利益、關系社會公平正義和社會和諧穩定的重大問題和緊迫任務。
腐敗行為與法律的這些千絲萬縷的聯系使我們在研究腐敗現象時不能沒有法學的視野;治理腐敗時更要善于運用法律手段。
更多活力激發財富創造,改革是推動國家發展的動力,也是創造財富的動力。
十七大報告高度評價了改革開放對中國發展的重要意義:“改革開放是黨在新的時代條件下帶領人民進行的新的偉大革命,目的就是要解放和發展社會生產力”。
十七大報告提出,“提高國家文化軟實力,使人民基本文化權益得到更好保障”,將保障人民的基本文化權益提高到一個新水平,充分說明我們黨對人民群眾文化需求的重視。
更多更切實的民主權利,發展社會主義民主政治是我們黨始終不渝的奮斗目標。
十七大報告用了相當的篇幅闡述要“堅定不移發展社會主義民主政治”,提出“擴大人民民主,保證人民當家作主”“發展基層民主,保障人民享有更多更切實的民主權利”等具體措施。
收入分配是民心所系,直接關系百姓切身利益。
十七大報告中提出,要“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增加城鄉居民收入。
” 逐步提高居民收入在國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提高勞動報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建立企業職工工資正常增長機制和支付保障機制,創造條件讓更多群眾擁有財產性收入……十七大報告提出的這些措施,明顯有利于普通勞動者收入的增加,從而使更多的人進入到中等收入的行列。
十七大報告明確提出,完善支持自主創業、自謀職業政策,使更多勞動者成為創業者。
“現在來看,居民收入差距是社會發展中的一個突出問題。
”中央黨校教授周天勇說,要通過加大公共服務減輕低收入者負擔,通過稅收等辦法調節高收入。
“從根本上,還是要鼓勵創業。
” 沒有良好的生態條件,人不可能有高度的物質享受、政治享受和精神享受。
沒有生態安全,人類自身就會陷入不可逆轉的生存危機。
十七大報告提出,建設生態文明,基本形成節約能源資源和保護生態環境的產業結構、增長方式、消費模式。
十七大報告的亮點之一是改善民生。
這也是最廣大的人民群眾最為關注的問題。
很多網友形象地喻之為“民生盛宴”,并對黨的民生政策充滿了期待。
鄧小平理論關于社會主義的本質的定義是“解放生產力,發展生產力,消滅剝削,消除兩極分化,最終達到共同富裕”。
“三個代表”重要思想進一步強調了“最廣大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即實現人民的富裕幸福是建設社會主義的根本目的。
科學發展觀的核心更是以人為本,樹立全面、協調、可持續的發展觀,促進經濟社會和人的全面發展。
因此說,社會主義甚至共產主義,說到底,就是共同富裕。
民主民生問題既是共產黨人追求的目標,也是社會主義事業充滿生機活力的動力源泉。
但,社會發展的階段性決定了需要不斷的通過改革來發展和完善民主制度,改善民眾生活條件。
這些要得益于依法治國戰略方針的實施、和強大的經濟實力做后盾。
胡總書記在十七大報告中提出,“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增加城鄉居民收入。
逐步提高居民收入在國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提高勞動報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
著力提高低收入者收入,逐步提高扶貧標準和最低工資標準,建立企業職工工資正常增長機制和支付保障機制。
創造條件讓更多群眾擁有財產性收入。
保護合法收入,調節過高收入,取締非法收入。
逐步扭轉收入分配差距擴大趨勢。
”“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是黨的根本宗旨,黨的一切奮斗和工作都是為了造福人民。
要始終把實現好、維護好、發展好最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為黨和國家一切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尊重人民主體地位,發揮人民首創精神,保障人民各項權益,走共同富裕道路,促進人的全面發展,做到發展為了人民、發展依靠人民、發展成果由人民共享。
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要求我們積極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
要通過發展增加社會物質財富、不斷改善人民生活,又要通過發展保障社會公平正義、不斷促進社會和諧。
”社會發展的最終結果使全體民眾能夠多大程度上享有發展成果,這是衡量一個社會優越性的顯著標志。
由此可以看出,十七大正是著眼于居民收入不斷提高,分配制度更加公平,實現共同富裕。
切實保障人民合法權益,民主制度法治化,“促進人的全面發展,做到發展為了人民、發展依靠人民、發展成果由人民共享。
”可以展望未來一個逐步實現了的“公平正義、法治和諧、民富國強”中國將呈現在世界人民面前。
中國教育踏上新的歷史起點——學問和人生合一才是高質量教育 黨的十七大報告在多處提到教育問題,不僅提出要“提高高等教育的質量”,還提出了“要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堅持育人為本、德育為先”。
無論哪個國度,也無論在什么樣社會體制下,大學總是體現了這個國家和社會未來的價值取向,從這個意義上來說,大學還承擔著引領先進文化的使命。
不同的時代有不同的質量觀,對人才要求的內涵也是不一樣的。
現在的大學生,除了要求具有創新的能力、創業的能力之外,還要注意培養他們樹立正確的價值取向,要認識到現在大學生的價值觀決定了我們未來社會的價值取向。
應該把學生人格的養成作為人才培養的基本要求,要從教育思想、教學內容、教學方法等多個方面來考慮怎么培養大學生的人格,使得他們成為具有社會責任的合格公民,這一點在今天顯得尤為重要。
家長把孩子送到學校,實際送來的是一顆希望的種子,大學不僅是為國家育才,還承載著許多家庭的未來和希望。
我們大學現在更多的關注的是大學自身的一些指標,并沒有從大學生成長的角度去做更多的思考。
大學如果能夠做到把學問和人生合一,才能保證培養的人才是高質量。
請談談你對稅收工作的認識以及納稅服務的理解。
如何做好這項工作
近年來,各級稅務部門圍繞滿足納稅人的需求,不斷拓展納稅服務渠道,納稅服務不僅在形式上得到豐富和充實,而且在質上也有了新的提升和飛躍,納稅人滿意度不斷增強。
為進一步改進和優化納稅服務工作,提高納稅人滿意度和稅法遵從度,市局在全市國稅系統辦稅服務廳開展“優質服務競賽月”活動,對提高納稅服務的質量和水平無疑是一種好形式。
稅務機關所做的一切是不是為納稅人服務,能不能為納稅人服務,取決于對納稅服務的正確認識和理解。
根據我在辦事服務廳崗位近十年的工作經歷,淺談幾點自己對納稅服務的認識。
第一,更新納稅服務觀念,確立平等關系。
首先要變管理者為服務者,樹立大服務觀念。
稅務機關代表國家行使稅收管理權,但這種管理是稅務機關通過服務的形式實現的,稅務機關應對納稅人提供系統、優質、高效、全方位的服務。
我們的工作計劃,目標設定,要求提出,考核獎勵都要圍繞納稅人的需求來進行,我們所做的每一件工作都要圍繞納稅人滿意來衡量;其次要變裁判為隊員,樹立平等觀念。
要放下“發號施令管理者”的架子,擺正人民公仆服務者的位子。
不能一說到管理就必須“我說你聽”,一說到檢查就必須“我查你從”。
要真正從思想上確立征納雙方平等關系,與納稅人攜手共同遵從稅法。
第二,準確認識納稅服務的內涵,確立自覺服務意識。
目前我們在納稅服務方面成效顯著,成績多多。
但是也有一些納稅人仍然不滿意的地方,其表現為個體性、被動性、單一性。
一是這種服務在更多的時候都是點對點的關系,是單個的稅務人員對特定的納稅人個體單一涉稅事項實施的。
二是這種納稅服務基本上是一種被動式的服務,即只有納稅人上門納稅時才能夠享受到這種服務;三是這種服務是建立在稅務機關是管理者的基礎之上的,突出表現為納稅人提出之后,稅務人員才予以實施。
造成這種情況的核心是被動,納稅人的意見就出在到辦稅服務廳辦不了所有涉稅事項,原因就是我們沒有主動去研究納稅人的需求,精力過多地集中在“語言文明、微笑面容、窗明幾凈、周到熱情”上,把“讓座位、倒開水,陪笑臉”當成納稅服務去強調去要求。
沒有真正理解納稅服務的內涵。
什么是納稅服務
納稅服務是稅務機關在過程中向所有納稅人提供的旨在方便納稅人履行納稅義務和享受納稅權利的服務活動的總稱。
根據這個認識,我們就應該多一些精力去研究如何使納稅人更省時,更省力,更省錢的納稅服務,要實現納稅主體由控管對象向商業客戶的轉變。
借鑒私營部門“顧客至上”的理念,將納稅人視作稅務機關服務的“客戶”,按照納稅人的需求提供各類納稅服務,變被動為主動,以納稅人的滿意程度作為衡量納稅服務優劣的重要標準。
納稅人的權利和感受得到重視和尊重,促使納稅人更準時,更情愿,更足額履行納稅義務。
在我們辦稅服務廳就有一些為納稅人服務的事情,這里列舉一二:一件是劉桂花晚上10點為企業辦理領購發票手續。
趙家蓬單晶硅廠距縣城較遠,平時用票量大,由于受限于限量供票規定,企業購票次數多,為此每當企業前來購票,無論是雙休日還是節假日,劉桂花總是隨到隨辦,還把自己家里的電話號碼和手機號碼告訴企業會計。
有一次企業來購票路上堵車,劉桂花一直等到晚上10點多,才為企業辦理了購票手續; 二件是趙軍利打電話通知老總重新申報.某房地產有限公司在年度申報所得稅報表欄里既沒有反映收入狀況又沒有反映成本狀況,趙軍利感到這家企業情況還算可以,但為何報表里沒有反映收入和成本呢?經過認真了解,她得知是該公司的會計想玩點“小聰明”,而去故意“搗鬼”。
在得知事情原委后趙軍利立即通知企業老總,講明利害,要求他們如實填寫.企業老總帶著會計到大廳如實填寫了收入和成本,按規定預交所得稅10萬元,使該企業避免了稅務機關的處罰。
這樣一些服務都為納稅人提供了方便,使納稅人避免了懲罰,減少了納稅成本,所以納稅人就滿意,就高興。
但是我認為,辦稅服務廳的這些服務都是應該的,就稅務機關而言服務的內容可以更多,范圍可以更廣,讓納稅人更滿意。
通過稅務機關所有人的努力,把“方便、快捷、簡化、高效”的服務目標,由我們的口號變成納稅人對我們的評語。
第三,牢記,提高服務技能。
每一名稅務人員都是納稅服務工作的具體操作者。
因此,納稅服務水平要提高,必須注重提高稅務人員素質。
一是要在著眼于未來稅收工作發展基礎上,根據科學發展觀的要求,加大現有稅務人員的培訓教育力度,做好總體規劃,創新思路,轉換機制,調整重點,改變過去傳統填鴨式的單向方法,努力建設學習型稅務機關。
增強學習的自覺性,不斷學習和更新稅收業務知識,加強實用力度,增強納稅服務技能,解決稅務人員業務崗位技能問題。
要加強對稅務人員的職業道德教育和廉政教育,牢記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根本宗旨,切實轉變工作作風,“語言文明、微笑面容、窗明幾凈、周到熱情”,“讓座位、倒開水,陪笑臉”這些要求,在稅收征管改革的信息化、專業化的條件下,不但不能放松而且還要加強,通過這些屬于職業道德層面的教育,解決稅務人員對納稅服務的態度問題。
要教育稅務人員自覺遵守的各項廉政規定和服務制度,狠剎吃、拿、卡、要、報等不正之風,樹立稅務干部公正嚴明、文明高效的良好社會形象。
對稅收風險管理的幾點認識
稅收風險管理是一種管理的理論和方法,是在全面分析納稅人稅法遵從狀況的基礎上,針對納稅人不同類型不同等級的稅收風險,合理配置稅收管理資源,通過風險提醒、納稅評估、稅務審計、反避稅調查、稅務稽查等風險應對手段,防控稅收風險,提高納稅人的稅法遵從度,提升稅務機關管理水平的稅收管理活動。
在稅收領域引入風險管理,是適應稅源深刻變化的迫切需要,是提升稅收管理水平的必由之路,也是順應現代信息技術發展潮流的必然選擇。
稅務總局2012年7月啟動進一步深化稅收征管改革工作,提出構建以明晰征納雙方權利和義務為前提,以風險管理為導向,以專業化管理為基礎,以重點稅源管理為著力點,以信息化為支撐的現代化稅收征管體系。
2012年11月,省政府轉發江西省地稅局《關于進一步深化稅收征管改革的意見》,江西地稅新一輪稅收征管改革正式啟動。
經過兩年的試點運行,全省地稅系統稅收風險管理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有的地稅部門、有的地稅干部對風險管理的理解還不夠深入,在風險管理的認識上還存在偏差,制約了風險管理的有效推進。
一、風險管理認識上存在的主要誤區 從目前情況看,各地在風險管理的認識上存在一些誤區,在一定程度上制約了風險管理工作的開展:有的認為風險管理削弱了一些部門的權利,觸動了一些部門和個人的利益,存在抵觸情緒;有的認為風險管理是故意找毛病、挑問題,對風險監控部門推送的風險任務不及時應對甚至置之不理或應付了事;有的認為風險管理是風險監控部門一個部門的事,在工作上不愿積極配合;有的認為在納稅人報送的涉稅信息不真實不完整、第三方涉稅信息未能充分獲取的情況下,還不適宜開展風險管理;有的認為營改增明年就要全部到位,現在推行風險管理為時過早。
二、如何正確認識稅收風險管理 稅收風險管理是對傳統征管體制的一場“顛覆性的革命”,風險管理的推行,必然導致新理念和舊思維的碰撞,必然會存在理解上的不一致和認識上的不統一。
如何走出誤區,正確理解和認識稅收風險:
【第1句】:正確把握稅收風險管理的定位。
【第2句】:正確理解稅收風險管理對提高征管能力的重要意義。
【第3句】:只有部門協同配合才能有效推進風險管理。
【第4句】:“營改增”不影響風險管理的開展。
【第5句】:開展風險管理可以多渠道采集利用信息。
請最后總結學習財政與稅收這門課程的感受。
近年來,我們在加強反腐倡廉建設上,取得了一定成效。
但我們仍要清醒看到,在當前改革開放和體制轉軌、經濟轉型、社會變革的新形勢下,反腐敗斗爭的形勢依然嚴峻。
由于市場機制的形成和相應的法制建設都需要一個過程,會給種種消極腐敗現象以可乘之機;由于改革開放所導致的社會經濟組織形式、就業方式、利益關系日益多樣化,對黨的作風建設也帶來了一些不容忽視的影響;由于經濟成份和經濟利益的多樣化,一些貪圖利益者為追求最大利益,往往會不擇手段,用種種方式拉攏腐蝕干部;由于分配方式的多樣化,使人們的收入差距逐步拉大,容易引發一些意志薄弱者心理失衡、私欲膨脹而走上違法亂紀的道路。
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特別是責任考核和責任追究不夠落實;有些不正之風雖經治理但時有反復;有些管理環節和源頭上預防治理腐敗的力度不夠。
在執法過程中,絕大多數人員秉公執法,忠于職守。
但也有極少數人員,不認真履行法律所賦予的職責,收受賄賂、徇私舞弊、貪污、挪用稅款,侵害稅務人員職務行為的廉潔性,妨害國家稅務機關的正常管理活動。
因此,我們既要充分認識反腐斗爭的重要性和緊迫性,又要充分認識其長期性和艱巨性,既要增強責任意識和憂患意識,又要不斷堅定信心。
稅務機關作為經濟監管和行政執法部門,在新形勢下如何加強對稅收執法行為和行政管理行為的監督制約,如何進一步加強反腐倡廉建設就是擺在我們面前的一個十分重要的現實課題。
胡錦濤總書記指出:“教育不扎實、制度不完善、監督不得力,是腐敗現象得于滋生漫延的重要原因”。
因此,我們應從以下幾方面進一步加強反腐倡廉建設。
一、以人為本強化教育,構筑堅固思想防線。
思想是行動的先導,要切實把反腐倡廉工作落到實處,必須從宣傳教育入手,著力提高干部職工的思想政治素質。
要進一步加強思想道德教育和法紀教育,增強廣大稅務干部反腐倡廉的自覺性。
要堅持以領導干部為重點,面向廣大干部,深入開展反腐倡廉教育,使其堅定理想信念,筑牢思想道德防線。
要加強理想信念教育,自覺抵御各種腐朽思想的侵蝕;加強法紀教育,不斷提高法治意識,增強聚財為國、執法為民的自覺性;加強思想政治教育,自覺抵制拜金主義、享樂主義、極端個人主義等腐朽思想的影響;加強示范和警示教育,充分發揮先進典型的引導作用。
加強干部隊伍的反腐倡廉教育,要立足于形式多樣,要針對黨員干部在思想作風、黨風、工作作風、領導作風和生活作風方面的突出問題,認真抓好《黨章》和中央下發的《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監督并重的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實施綱要》、《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試行)》、《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的學習貫徹,堅決貫徹落實“八個堅持、八個反對”的要求。
一要堅持正面灌輸。
健全學習制度,把抓好教育作為反腐倡廉工作的一項重要舉措,要從實際出發,采取集中學習與分散學習相結合,在職培訓與脫產培訓相結合,學歷教育與日常教育相結合,理論與實踐相結合。
通過集中培訓,舉辦講座、個人自學、統一測試等形式,使干部明確可為與不可為,從而保證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國家法律、法規的貫徹執行。
二要注重典型示范。
經常組織干部學習反腐倡廉典型清正廉潔、勤政為民的先進事跡,注重發現、培養、樹立和宣傳本單位各個方面、各個層次的先進典型,用身邊的人和事教育干部,提高干部的綜合素質,更好地為納稅人提供高效、快捷、文明、優質的服務。
三要搞好反面警示。
以案說法,開展警示教育,教育干部正確對待職務,解決好依法行政問題;正確對待權力,解決好怎樣用權問題;正確對待人生,解決好價值取向問題。
真正做到“權為民所用,情為民所系,利為民所謀”。
四要強化自我教育。
督促干部從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上找差距,擺表現,挖根源、談危害,并把反腐倡廉教育向“八小時”之外、家庭及社會延伸,使干部不僅在工作圈,而且在生活圈、社交圈和娛樂圈都能夠慎獨自省。
通過系列教育,使每個干部都做到“五珍惜”,即:珍惜工作崗位、珍惜執法權力、珍惜集體榮譽、珍惜個人前程、珍惜家庭幸福,樹立科學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和正確的權力觀、地位觀、利益觀,構筑堅固反腐倡廉的思想防線。
二、建立健全制度,筑牢反腐倡廉機制。
制度帶有根本性、全局性、穩定性和長期性,具有約束力。
要從管權、管人、管錢、管物等環節入手,著力改革行政審批制度,財務管理制度和干部人事制度,用制度管權、用制度管事、用制度管人。
建立健全制度,就是要建立行之有效的規章制度,使用權有責、用權有章、用權有度,做到權力的規范、科學運作,不給稅務干部濫用職權、以權謀私、以權受賭、以權違法等行為制造制度空隙,從源頭上預防。
一是建立領導責任機制。
一把手要成為反腐倡廉的第一責任人,要負總責,并成立領導小組,加強對反腐倡廉工作的領導。
要建立定期述職、述廉、議廉、評廉制度,針對存在的問題不斷提出整改措施。
要建立領導責任制、科室責任制、崗位責任制“三位一體”的責任體系,層層分解落實責任,每年簽訂黨風廉政建設責任狀,強化考核,兌現獎懲。
要強化過錯追究機制,敢于動真碰硬,對不正之風敢抓敢管敢查處,有效防止不廉潔現象的發生。
二是要建立制約機制。
在黨風廉政建設方面,要建立健全考廉制度、個人收入申報制度、個人重大事項報告制度、廉政檔案制度、廉政獎金制度、禮金禮品上交登記制度、干部購買私車住房申報制度、八小時外重大事項報告制度等等。
在內部的行政管理制度上,要建立健全財務管理制度、經費使用審批制度、固定資產使用管理制度、財務例行審計制度、領導干部離任審計制度,基建項目招投標制度。
在干部管理方面,要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抓緊制定體現科學發展觀和正確政績觀要求的干部實績考核評價標準,完善干部考察的制度和辦法,擴大干部人事工作中的民主,加強對干部選拔任用工作的監督。
認真貫徹《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不斷完善和規范競爭上崗、考察預告、任前公示、任職試用期等制度,落實群眾對干部選拔任用的知情權、參與權、選擇權和監督權;進一步加大干部交流的力度,落實干部交流輪崗等制度,完善干部任職回避制度,落實和完善領導干部辭職制度,探索實行干部任期制度。
三是要完善征管體制。
進一步優化稅收業務流程,明確職責分工,建立完善的、操作性強的崗責體系,加強征收、管理、稽查各環節的業務銜接;健全稅收管理員制度,明確工作職責,實行定期輪崗,建立監督制約機制,并作出廉政規定;建立和完善稽查、審計和監察工作的首查責任制,全面推行復查制度;通過完善征管體制,形成權力層層分解、工作環環相扣、相互聯系制約的科學嚴密的管理鏈條,規范稅收執法行為。
四是建立執法責任機制。
要建立全員崗位執法責任制體系,要結合稅收工作實際,制定崗位執法責任制,推行執法程序化、規范化、標準化,明確責任、量化指標,做到以事設崗,以崗定責,明確每個崗位的主要工作職責和操作要求,使業務操作過程中,都能符合依法辦事的原則;要按照崗責體系狠抓責任制的落實,使每一個崗位人員都能做到在其位謀其政、在崗盡職、在崗勤政,努力提高辦事效率和工作的正確程度,保證干部公正執法、文明執法,減少和杜絕以權謀私、侵害群眾合法權益等行為的發生;要嚴格執法責任過錯追究制度,做到有權必有責、用權要監督、侵權要賠償、違法要追究。
對于稅收執法各個環節出現的違法違規行為都要進行追究。
對崗位責任人出現違章操作,或未盡崗位職責的要做到嚴肅追究和查處,防止以權謀私、玩忽職守、失職瀆職等行為的發生。
五是建立健全科學的評估預警機制。
要建立健全科學的評估預警機制,堅持靜態與動態相結合、內部與外部相結合的原則,暢通信息渠道。
要通過來信來訪、領導班子考察、巡視檢查、經濟審計、案件查處等途徑,獲取有關信息。
特別注重從機構調整、人事變動、重大節日、婚喪嫁娶及干部社交圈、生活圈、娛樂圈了解和掌握信息。
加強預警信息的評估和分析,對獲取的信息要及時進行梳理、分析,正確評估和判斷腐敗行為的苗頭和動向,從中發現案件線索,并研究制定解決問題的相關措施,不斷完善機制和制度,關口前移,防范在先,把腐敗現象遏制在萌芽狀態,確保標本兼治、綜合治理、懲防并舉、注重預防原則的實現。
三、強化監督,構建反腐倡廉監督網絡。
強化監督是加強黨風廉政建設的重要環節。
權力的濫用是最大的腐敗。
失去監督的權力,極易走向腐敗。
針對不同層次和特點,把多種監督有機結合起來。
一是強化黨內監督。
認真執行黨員民主生活會、黨員大會、黨支部委員會等黨內生活制度,定期上好黨課,組織黨員、干部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堅持黨的先進性,始終做到立黨為公、執政為民,注重發揮紀檢監察等內部監督的作用,著力解決廉潔從稅等問題。
二是強化群眾監督。
建立干部廉政檔案,結合公務員考核和干部考察,對干部進行全面的民主評議,把廉政考核情況與經濟利益和政治榮譽掛鉤。
三是強化社會監督。
通過聘請特邀監察員,召開征求意見座談會,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檢查工作,組織監察人員深入企業、納稅戶走訪,問卷調查,發放廉政監督卡設舉報電話等形式,從外部對稅務人員進行監督,形成監督合力,把稅收工作置于社會監督之下。
四是加強輿論監督。
通過民主評議行風,納稅服務評價,優化投資環境等活動,借助報紙、電臺、電視臺等新聞媒體,對干部執法行為進行監督,對不廉潔行為公開曝光,督促整改。
五是加強紀律監督。
對不同崗位的干部行使的事權、財權進行執法監察,建立干部違紀舉報制度,認真開展信訪調查工作,及時掌握違紀情況和案件線索,全方位防止有法不依,為稅不廉問題的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