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離職感言
離職感言
各位同仁,大家好
由於我個人的原因,今天將是我在***上班的最后一天了,在這裏先感謝大家在我工作期間對我的照顧以及幫助。
特別感謝*****的知遇之情,給了我工作的機會,給了我提高的機會。
特別感謝*****,是你讓我明白了很多理論上難懂的知識,你平易近人的態度給我留下非常深的印象,今后我會多多學習您的長處。
這是我的第一份工作,我會好好的懷戀它的。
今后我會以我在****工作過為榮。
感謝大家,希望大家事事順利,身體健康。
離職感言,離職感言怎么寫
辭職是在所難免的事,那么辭職要怎么寫呢?下面是學習啦小編為您精心整理的輔警辭職申請報告范文。
篇一 尊敬的大隊領導: 您好!我懷著復雜的心情寫這封辭職信。
由于您對我的能力的信任,使我得以加入大部隊,并且在短短的兩年間獲得了許多的機遇和挑戰。
由于個人的原因,我不得不向大部隊提出申請,并希望能與今年x月xx日正式離職。
20xx年12月我從部隊退伍,20xx年3月承蒙領導們看中,被交警大隊聘請為臨時協警,被分配到xx中隊這個光榮的集體。
雖然只有短短的四個月,在此期間,也學到不少的知識,各種業務知識也略有所知。
可是工作也沒有做的很出色,不太善于調節安排自己的時間,也不主動和領導溝通,不能及時的、高效率的配合隊長開展工作。
對于由此為大部隊造成的不便,我深感抱歉。
但同時也希望大部隊能體恤我的個人實際,對我的申請予以考慮并批準為盼。
此致 敬禮! 申請人:XXX 申請時間:XXXX年XX月XX日 篇二 尊敬的大隊領導: 您好! 我是懷著十分復雜的心情寫這封辭職信的。
自我進入xx中隊工作之后,承蒙xxx隊長對我的信任、關心、照顧和指導。
經過這段時間的工作,我學到了很多知識,積累了一定的工作經驗,以及工作之外的為人處事等做人的道理,對此我深表感激。
我因有意外出發展,經本人再三考慮。
決定在20xx年7月21日申請離職,于20xx年7月9日提交辭職報告。
在此期間或許會因為我個人原因而影響中隊的工作進度,希望大隊能及時找到合適的人接任我的工作。
我會在這段時間里完成工作交接,以減少因我的離職而給單位帶來的不便。
再次對于我的離職給單位帶來的不便表示抱歉,同時我也希望領導能夠理解我的實際情況,對我的申請予以批準。
此致 敬禮! 申請人:XXX 申請時間:XXXX年XX月XX日 篇三 尊敬的單位領導: 首先感謝單位近段時間來對我的信任和關照,給予了我一個發展的平臺,使我有了長足的進步。
如今由于個人原因,無法繼續為單位服務,現我正式向單位提出辭職申請,將于20XX年XX月XX日離職,請單位做好相應安排,在此期間我一定站好最后一班崗,做好交接工作。
對此為單位帶來的不便,我深感歉意。
望單位批準!謝謝! 祝單位業績蒸蒸日上,大展宏圖! 此致 敬禮! 申請人:XXX 申請時間:XXX
法官在法庭上一般都說什么
開理主要分為準備階段、庭審調查、庭審辯論、當事人陳述、庭中調解、合議庭評議、仲裁宣判等幾個階段。
具體操作程序如下: ①準備階段: 書記員:請當事人、訴訟代理人入庭。
書記員:查核當事人、訴訟代理人到庭情況。
書記員:請肅靜,現在宣布仲裁庭紀律:為了維護仲裁庭的庭審秩序,保障庭審程序的順利進行,參加仲裁庭庭審的人員應當遵守如下紀律:
【第1句】:遵守仲裁庭秩序,保持庭內安靜、莊嚴、不許喧嘩、吵鬧。
不準吸煙。
未經仲裁庭許可,不準錄音、錄像、攝影和進行其他妨礙庭審的活動。
【第2句】:當事人及其代理人在陳述事實、辯論問題時,必須在首席仲裁員或獨任仲裁員的主持下,圍繞爭議的要點進行。
未經首席仲裁員或獨任仲裁員允許不得發言。
發言應實事求是,文明禮貌,不得進行人身攻擊。
【第3句】:當事人在仲裁庭開庭后,未經仲裁庭許可,不得中途退庭。
擅自退庭的,申訴人按撤訴處理,被訴人按缺席仲裁處理。
【第4句】:旁聽人員不得隨意走動和進入審理區,不準發言和提問。
【第5句】:當事人及其代理人、旁聽人員將攜帶的手機等通訊工具關閉或置于振動狀態,在庭審期間不得隨意接聽手機。
【第6句】:如有違反仲裁庭紀律的,仲裁員及工作人員有權勸告或制止;情節嚴重的,可責令退出仲裁庭。
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的,報請公安機關處理;觸犯刑律構成犯罪的,報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書記員:請仲裁員入庭。
②宣布開庭: 仲裁員: 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今天依法開庭審理申請人 與被申請人 ( )勞動爭議一案,現在開庭。
仲裁員: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31條之規定,本仲裁庭由 獨任仲裁員, 擔任書記員負責本庭的記錄。
仲裁員:下面核對雙方當事人及其代理人的身份: 仲裁員:申請人你的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民族、原籍、住所地、并將本人身份證提交本庭查驗。
仲裁員:申請人的代理人你的姓名、工作單位、代理權限,同時請將授權委托書、律師事務所公函及本人律師執業證提交本庭查驗
仲裁員:被申請人你單位名稱、住所地、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職務、同時請提交法人營業執照副本、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證明。
仲裁員:被申請人的代理人你的姓名、工作單位、代理權限,同時請將授權委托書、律師事務所公函及本人律師執業證提交本庭查驗
仲裁員:申請人對被申請人一方人員的身份有無異議
仲裁員:被申請人對申請人一方人員的身份有無異議
仲裁員:上述人員經本庭核實,符合法律規定,可以參加本案仲裁活動。
仲裁員:下面告知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 根據我國法律的有關規定,當事人在仲裁活動中享有如下權利:有委托代理人、申請回避的權利;有申訴、申辯、質詢、質證的權利;有請求調解、自行和解、要求裁決的權利;有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申請強制執行的權利;申請人有放棄、變更、撤回仲裁請求的權利;被申請人有承認、反駁申請人仲裁請求的權利。
當事人在仲裁活動中承擔如下義務:有遵守仲裁程序和仲裁庭紀律的義務,有如實陳述案情、回答仲裁員提問的義務;有對自己提出的主張舉證的義務;有尊重對方當事人及其他仲裁參加人的義務;有自覺履行發生法律效力的調解、裁決文書的義務。
仲裁員:雙方當事人是否聽清了。
仲裁員: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33條之規定,如果當事人認為本庭組成人員與本案有以下利害關系,可能影響到本案的公正審理,可以口頭或者書面方式提出回避申請: (一)是本案當事人或者當事人、代理人的近親屬的; (二)與本案有利害關系的; (三)與本案當事人、代理人有其他關系,可能影響公正裁決的; (四)私自會見當事人、代理人,或者接受當事人、代理人的請客送禮的。
仲裁員:雙方當事人是否申請回避
③庭審調查: 仲裁員:現在進行仲裁庭調查:首先由申請人陳述仲裁請求和事實與理由。
仲裁員:申請人是否增加或變更請求
仲裁員:申請人的代理人有無補充意見
仲裁員:被申請人對申請人的請求提出答辯。
仲裁員:被申請人是否提出反訴請求
仲裁員:被申請人的代理人有無補充意見
仲裁員:在庭審調查中,當事人應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提供證據,反駁對方主張的,也應提供證據。
適用舉證責任倒置的,由用人單位負舉證責任。
提供證據應實事求是,不得作偽證,否則將追究法律責任。
雙方當事人及其代理人是否聽清了
仲裁員:根據申請人的申請和被申請人的答辯理由以及本案的需要,首先請申請人回答下面幾個問題:你入職時間、工作崗位、工作地點、是否簽訂勞動合同、合同期限、實際工作期限、工資標準、工資結構、工資發放形式、前十二月工資數額的平均數和各月的工資金額、每周工作天數、每天工作時間、考勤方式、加班時間、應發加班工資和已發經濟補償金或賠償金、是否辦理社會保險以及離職時間和離職原因等。
仲裁員:被申請人你對申請一方的陳述有無異議
仲裁員:視案情繼續向申請人詢問(略)。
仲裁員:下面進行舉證和質證,要求雙方每舉一份證據,須說明該份證據的來源、內容和作用。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六條之規定,與爭議事項有關的證據屬于用人單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單位應當提供。
現在由被申請一方將你單位職工名冊、規章制度、考勤記錄表、保險清單、工資支付表以及申請人前十二月工資細數和申請人離職有關的材料等提交本庭。
仲裁員: 證據經雙方質證無異議予以確認,請書記員記錄在案。
仲裁員:繼續舉證。
下面針對 問題,請 一方舉證。
仲裁員:除以上認定和不予認定的證據外,對申、被申請雙方的下列證據,本庭將在閉庭后予以審查認定或不予認定。
仲裁員:各方當事人是否有證人出庭作證
仲裁員:證人你的姓名,性別,出生時間,職業或工作單位和職務,原籍、住所地,并將本人身份證提交本庭查驗
仲裁員:下面宣讀證人權利與義務:證人XXX,本庭今天依法請你出庭為申請人XXX與被申請人XXX勞動爭議一案作證。
你應履行以下義務:有義務協助仲裁庭調查案件事實,提供與案件有關的證據,必須實事求是地反映案件的真實情況,所證明的事實不準擴大或縮小,對所提供的證據要承擔法律責任。
同時,證人有權拒絕回答與本案無關的提問。
仲裁員:證人XXX,你聽明白了嗎
仲裁員:詢問證人所證明內容,并安排證人發言;(各方當事人如有需要,可以向證人發問) 仲裁員:雙方當事人對證人的證言有無異議
④庭審辯論: 仲裁員:調查結束,現在進行辯論。
在辯論中應當圍繞本案爭議焦點進行,發言時簡明扼要,避免重復,并不得進行人身攻擊。
雙方聽清楚了嗎
仲裁員:首先由申請人及其代理人發言。
仲裁員:由被申請人及其代理人發言。
仲裁員:雙方是否還有新的意見;繼續發言的,不要重復已講過的內容。
⑤當事人最后陳述: 仲裁員:辯論結束,請雙方當事人最后陳述;雙方有無補充意見
⑥庭中調解: 仲裁員: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四十二條之規定,仲裁庭處理勞動爭議案件應當本著自愿、合法的原則先行調解。
現在進行仲裁庭調解。
雙方是否愿意調解
仲裁員:先由申請人提出調解方案。
仲裁員:被申請人是否同意申請人的調解意見或有新的調解方案
仲裁員:因雙方意見不一,現在進行庭下調解。
休庭
(雙方當事人達成調解的) 仲裁員:雙方當事人本著互諒互讓的原則,經協商達成如下調解協議(宣布調解結果)。
現在閉庭。
⑦合議庭評議: 仲裁員:現在休庭,進行合議庭合議,稍后繼續開庭。
休庭后主要評議的內容:(1) 審查當事人主體資格是否合格;(2) 事實是否查清;(3) 證據是否真實;(4) 關鍵事實和證據是否經過仲裁庭質證;(5) 是否需要補充調查;(6) 就仲裁庭查證的事實和證據進行綜合分析,認定事實和當事人的責任及運用的法律,做出結論。
⑧仲裁裁決: (一)不能當庭宣布的: 仲裁員:現在繼續開庭: 訴 勞動爭議一案,經本庭調解,雙方當事人未能達成一致意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42條之規定,調解不成的,由本庭根據事實和法律另定日期做出裁決。
仲裁員:雙方當事人及其代理人聽清楚了嗎
仲裁員:請雙方當事人及代理人校閱庭審筆錄,證實無誤后在筆錄上簽字;如有遺漏或差錯,可向書記員提出補正。
仲裁員:閉庭
(二)當庭宣布的: 仲裁員:XXX訴XXX勞動爭議一案,經本庭調解,雙方當事人未能達成一致意見,經本庭評議,現在宣布本案裁決結果。
書記員:全體起立。
仲裁員:本案經審理,現已查明......。
(宣布的內容包括認定的事實,適用的法律法規,裁決的結果和理由,當事人起訴權利,起訴期限和起訴法院,并告知其閉庭后7日內送達裁決書。
) 仲裁員:雙方當事人及其代理人聽清楚了嗎
仲裁員:請當事人、代理人校閱庭審筆錄,證實無誤后在筆錄上簽字;如有遺漏或差錯,可向書記員提出補正。
仲裁員:閉庭
以上是仲裁的審理程序,法庭的審理程序和它一樣,可以以此作為參考
要辭職了朋友圈怎么發說說
辭職報告寫下面資料有所論述,請。
辭職即辭去,是勞動者向用人單位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或勞動關系的行為。
勞動者提出辭職,不需要用人單位的同意許可。
如果你真想辭職走人,實習期提前3天,非實習期提前30天遞交辭職通知書給用人單位,到時候用人單位批與不批,同意與不同意你都是叫依法走人,由此引起的后果與你無關。
★ 辭職一般有三種情形:?????????????? 一是依法立即解除勞動關系(編者令名快速辭職),如用人單位對職工有暴力或威脅行為強迫其勞動、不按合同約定支付工資等,職工可以隨時向用人單位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要求; 二是根據職工自己的選擇(編者令名慢速辭職),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 三是向用人單位提出申請(編者令名協商辭職),雙方協商一致解除合同。
(注:辭職通知書建議最好通過快遞公司或者郵電局掛號信送給用人單位,這是為了保留證據。
)★ 關于工資問題的論述: 員工為公司工作,付出了勞動,公司應該為員工支付相應的勞動報酬,如不按時足額發放的,屬于拖欠工資行為,是違法的行為,對此可?????????????以舉報。
【第1句】:向當地勞動監察部門投訴,或撥打熱線12333。
【第2句】:去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局申請勞動仲裁。
【第3句】:去當地人民法院打官司,申請支付令。
根據 第七條 工資必須在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的日期支付??????。
第九條 勞動關系雙方依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用人單位應在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一次付清勞動者工資。
第十八條 各級勞動行政部門有權監察用人單位工資支付的情況。
用人單位有下列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行為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其支付勞動者工資和經濟補償,并可責令其支付賠償金: (一)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 (二)拒不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工資的; (三)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經濟補償和賠償金的標準,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 的相關法規 第三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約定和國家規定,向勞動者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
用人單位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勞動者可以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人民法院應當依法發出支付令。
第七十七條 勞動者合法權益受到侵害的,有權要求有關部門依法處理,或者依法申請仲裁、提起訴訟。
第八十五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勞動者離職或者和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按照通常有如下情況:
【第1句】:用人單位存在38條的情況,勞動者書面提出解除勞動關系后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單位的批準,并可以要求支付剩余的工資及經濟補償金(每工作1年支付1個月工資)及辦理離職手續等;
【第2句】:依據《勞動合同法》37條,勞動者提前30天提出的書面離職,不需要用人單位批準就可以離職。
其中,試用期提前3天書面提出;用人單位有義務結清工資辦理離職手續。
【第3句】:用人單位也不存在《勞動合同法》38條的情況,勞動者直接提交辭職信就走人,給用人單位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招聘該勞動者產生的費用,用人單位可以要求勞動者承擔。
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并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
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于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第五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
勞動者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
用人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用人單位對已經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備查. ★關于單位辭退員工的相關規定 單位單方面解除勞動關系是違法的,可以要求經濟補償金和雙倍工資的賠償金。
協商不成,到勞動監察部門投訴或申請勞動仲裁維權。
解除勞動關系,用人單位應當提前30天書面通知勞動者,否則需要支付一個月的代通知金 1,沒簽勞動合同,勞動者有權要求簽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并有權要求單位支付雙倍工資; 2,《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八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勞動者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繼續履行;勞動者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者勞動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用人單位應當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條規定支付賠償金; 第八十七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3,解除勞動關系,用人單位應當提前30天書面通知勞動者,否則需要支付一個月的代通知金; 4,勞動者有權要求單位補繳社會保險; 5,勞動者有權要求用人單位支付拖欠的工資以及節假日加班工資; 6,用人單位不支付的,可以向勞動監察部門投訴,必要時,也可以直接申請勞動仲裁,維護合法權益。
如果沒有簽訂勞動合同,勞動者有權要求簽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并有權要求單位支付雙倍工資。
附錄: ★ 怎樣寫辭職書 辭職申請通常由標題、稱謂、正文、結語、署名與日期五部分構成。
【第1句】: 標題 在辭職信第一行正中寫上辭職信的名稱。
一般辭職信由事由和文種名共同構成,即以“辭職信”為標題。
標題要醒目,字體稍大。
【第2句】:稱呼 要求在標題下一行頂格處寫出接受辭職信的單位組織或領導人的名稱或姓名稱呼,并在稱呼后加冒號。
【第3句】: 正文 正文是辭職信的主要部分,正文內容一般包括三部分。
首先要寫出書信辭職的內容,開門見山讓人一看便知。
其次敘述遞交書信辭職的具體理由。
該項內容要求將自己有關辭職的詳細情況一一列舉出來,但要注意內容的單一性和完整性,條分縷析使人一看便知。
最后要寫出自己遞交辭職信的決心和個人的具體要求,希望領導解決的問題等。
【第4句】:結尾 結尾要求寫上表示敬意的話“此致敬禮”,意思非常明白:在此給您敬禮。
【第5句】: 落款 辭職信的落款要求寫上辭職人的姓名及遞交辭職信的具體日期。
注意禁忌
【第1句】:不要說上司壞話。
如果你認為有必要向管理層反映一下上司的問題,要盡量以委婉的言辭口頭提出。
【第2句】:不要滿紙抱怨,抨擊公司制度。
【第3句】:不要指責同事,尤其忌諱把同事的“罪行”白紙黑字寫在辭職書上。
寫作要求 1.態度懇切、措辭委婉。
2.不要批評對方。
3.含蓄性。
4.簡潔性。
【第5句】:請務必使用親筆簽名,而且簽名要盡量剛勁,并寫好日期。
★ 萬人點贊的牛人辭職通知書的美文欣賞 ?
【第1句】:尊敬的領導們: 言天下大勢,分久必合,合久必分
雖出自古書三國,吾以為對當今之事亦有裨益。
夫今天下遭遇百年經濟危機,試看全球經濟形勢,可謂哀鴻遍野,民不聊生,眾廠商、工人、民工皆叫苦連天,司某人有感于此,不禁聯想自身處境,不勝傷悲呼
司本布衣,出身寒微,躬耕于冀南邢州大地,茍全于世,富貴不求聞達,但求溫飽以殘。
然今酷之至矣,司自去歲四月上旬至本社工作至今,已一載有余,幾度春秋幾度冬夏,時光流逝過三百余個日日夜夜。
想當初,余本一意氣少年,年少輕狂,夢想飛揚,欲于本社大展抱負,一則為集團增光添彩,二則為己身加衣增食,兩全其美之策,豈不爽哉
惜,一年光陰,吾不僅未大展身手,且囊中羞澀,債臺高筑,惡衣菲食,杜絕聚會。
眾朋友離去者,有之;鄙視者,有之;唾棄者,有之。
皆因司某昔日之優秀少年,竟完全失去自我至此所致。
司每月九百大錢竟是基礎工資、崗位津貼以及誤餐補助相加之也。
眾友云:“甚矣,不慧汝之,乃能容忍至今,不死何為
”。
”余汗矣,余何嘗不欲多整數銀,上謂之起天、下對得起地、中對得起氣;然而,余出身農,是苦皆能,是事皆忍,然終無功,兢兢業業,溫飽未決。
夫今面容竟呈老態龍鐘之相,何也
食不飽,力不足,才美不外現,故猶如千里馬,雖有千里之能,然無奈唯有餓死圈中矣
司雖不才,不敢以千里馬自居,然自知亦非庸者。
人之立于當世,需一技之長,司某自視甚低,不敢自稱滿腹經綸,然應付文字之事亦不在話下;然,一載以來,每每捫心自問,莫不拊膺頓足,以頭搶地,幾欲灑淚襟前。
何也
漫漫長夜,孤枕難眠,輾轉反側,陋室憶昔,悲從心來。
慚對恩師之視如顏淵,愧對同窗之贈冠學霸。
夫今每日之工作唯“清潔”二字……即打掃房屋若干、倒水端茶、擦桌抹椅、迎來送往,虛偽客套,周旋于“領導”之間。
日復一日,月復一月,受命以來,夙夜憂嘆,兢兢業業,誠惶誠恐,畏有所疏漏懈怠……今扶膝自嘆,何等悲哉
桃花謝了春紅,太匆匆,無奈朝來寒雨晚來風。
年華如水,倏忽逾四,茫茫回首,所得幾何
竟如西風凜痛
所得——物質上:工作十二月,前三月每月六百,后九月每月九百,區區數千一年來不夠司某解決溫飽,更何談穿衣游玩,過品質生活;精神上:備受打擊煎熬,一年來新掌握一技之長,即打掃衛生,司某高七尺男,本科畢業生,其不才之至,以非為清潔工列。
故使其當年年少輕狂之心瞬間蒼老,再無活力;一載以來,司某唯唯諾諾,伺候他人勝過關心自己,其所求,僅每日溫飽問題,然隨物價飛漲,此問題之解決亦不可得。
所失——失去了時間、浪費了青春,磨去了棱角,耽誤了大好年華、愧父老兄妹鄰里、為人尊消盡矣。
然,何以堂堂風華正茂之青年司某人壓抑之至,力固至今,唯一故也:在等待傳說中眾人期盼之漲工資之事耳,企滿足司某生活所需,實在可憐,怪司某年幼無知,竟傻傻苦等一年,終究未果也。
夫數千外債亦無望償還,故司某人頓悟:此處系年輕人之墳墓也,其功能:湮沒夢想、埋沒青春、消磨斗志、磨損棱角、徒費光陰,如是而已。
故,頓悟之司某,今定不消磨于此,分路揚鑣矣。
言天下勢,分久必合,合久必分
既此處不留司某,司某亦不便繼續打擾貴處,既不能兩惜,何不兩離,從此,彼此相忘于江湖
以決絕的姿態
今懇請開明之領導準許卑微無能之員工司某人辭職,不勝感激
年*月*日 ?
【第2句】: 余今請辭,心有戚戚焉。
昔天山一別,取經東向,去家萬里,游學京師。
寒窗十余載,稷下 情正濃。
一朝學成,東北而望,二三之齡,風華正茂,勵心從檢,宵衣旰食。
求茫茫之正義,雖碌碌而無悔。
不覺春去秋來,寒暑相易,白云蒼狗,滄海桑田,十五年時光轉瞬即逝。
然書生意氣,求之靡途。
胸中所志,塊壘難消。
羈索牽絆,恍然若失。
口腹之欲,自役徒然。
生生所資,未見其術。
仕道官途,皆為浮云。
愷悌君子,神所勞矣。
風雨如晦,錦雞獨鳴。
歸歟之情,眷然何以自處
自從檢事,不求顯達于庭閭,但愿無愧于寸心。
雖心為形役,違以交病,然志不能片刻墮,道不曾須臾離。
嘗東皋而望野,徒舒嘯而迷離,嘆何枝可依。
時刻自省,經常覺悟,然朝悔其行,夕則復然。
長此往復,不勝其煩。
觀人情厭惡,世間冷暖,蠅營狗茍,驅去復還。
曰:營營青蠅,止于樊。
豈非有所示耶
是因相顧無相識,宜當長歌懷采薇。
歲歲黃菊,千載東籬,伴我倦鳥,茸我衡宇。
往者不可諫,來者尤可追。
欲效接輿醉,狂歌五柳前。
歸去來兮
小舟從此逝,江海寄余生。
歸去來兮
人生幾何復幾何
曷不任性任我行
掛靴揮手自茲去,蕭蕭斑馬鳴啾啾
丙申甲午***頓首。
★
【第3句】:其他奇葩辭職信: ?①、天氣太冷,起不來。
?②、外面世界那么大,我想出去看看。
?③我累了,不想干了。
(編者評語:這三封辭職通知書,簡單、易學、易仿、快速搞定,不需才華,不費思勞神。
) ★ 辭職注意辦理下列事項的論述:
【第1句】:交接事項。
【第2句】:還清公司所有的東西(包括領取要歸還的、申領的備用金等),要回屬于自己個人的所有東西
【第3句】:核對好離職當月的考勤以及結清工資。
【第4句】:領取人事部門的離職檔案,包括離職證明、社保繳納憑證、公積金金龍卡和就業失業登記證(有就領取,沒有就不領)。
【第5句】:找到下家單位后,同地區可以繼續繳納社保,公積金暫時是封存在你上一家(離職的這家單位的),需要開企業公積金接收函給上一家單位辦理公積金轉移。
有人事檔案的話,到下一家單位也是要辦理接收的。
【第6句】:保存好你的勞動合同,以后辦理退休的時候用得到。
★ 關于自動離職的論述: 根據《關于自動離職與曠工除名如何界定的復函》(勞辦發[1994]48號)、《關于企業處理擅自離職職工問題的復函》(勞辦發[1993]68號)規定:自動離職指職工終止勞動關系時不履行解除手續,擅自出走離崗,或者解除手續沒有辦理完畢而離開單位。
自動離職的職工須承擔違約責任,并且新錄用自動離職的職工的用人單位,對原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這里需要注意的是,根據有關停薪留職的文件規定,如果職工要求停薪留職,但未經企業批準而擅自離職的,或停薪留職期滿1個月內既未要求回原單位工作,又未辦理辭職手續的,企業有權按自動離職處理。
按自動離職處理是用人單位的行為。
按有關行政復函規定,這里講的按自動離職處理,是指企業應依據有關規定,對其做出除名處理。
為此,因按自動離職處理發生的爭議,應按除名爭議處理。
企業不得因職工擅自離職而對其本單位的家屬采取辭退等懲罰性措施。
企業作出株連擅自離職職工家屬的規定是不符合國家勞動管理政策的,因而也不能作為勞動仲裁的依據。
★ 在回答辭職問題時候發現多有網友問及老板扣押或者拖欠工資怎么辦
論述于下: 用人單位是不能隨意克扣勞動者工資的,用人單位無故克扣勞動者工資,勞動者可以向當地的勞動監察部門投訴或者申請勞動仲裁。
一、如果是給用人單位工作,有兩個途徑可以要求支付工資:
【第1句】:勞動者可以到當地勞動局勞動監察投訴;優點:方式簡單。
缺點:各地執法力度可能不是很大;
【第2句】:可以到當地勞動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要求支付工資。
如果未簽訂勞動合同,可以要求支付未簽訂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
如果是以拖欠工資提出的解除勞動關系,還可以要求支付經濟補償金。
優點:除了工資外,還可以主張經濟補償、雙倍工資等,并且一般都可以最終解決;缺點:申請勞動仲裁就是打勞動官司,程序稍多,需要專業人士指導。
二、如果是給個人工作,不算勞動關系,可以直接去法院起訴該個人老板,要求支付勞動報酬。
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的下列勞動爭議,適用本法: (一)因確認勞動關系發生的爭議; (二)因訂立、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 (三)因除名、辭退和辭職、離職發生的爭議; (四)因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福利、培訓以及勞動保護發生的爭議; (五)因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等發生的爭議; 第五十條 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
不得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
第十八條 各級勞動行政部門有權監察用人單位工資支付的情況。
用人單位有下列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行為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其支付勞動者工資和經濟補償,并可責令其支付賠償金: (一)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 (二)拒不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工資的; (三)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經濟補償和賠償金的標準,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 關于失業金問題論述: 根據第十七條規定:失業人員失業前所在單位和本人按照規定累計繳費時間滿1年不足5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12個月;累計繳費時間滿5年不足10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18個月;累計繳費時間10年以上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24個月。
重新就業后,再次失業的,繳費時間重新計算,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可以與前次失業應領取而尚未領取的失業保險金的期限合并計算,但是最長不得超過24個月 申請資格
【第1句】:具備下列條件的失業人員,可以領取失業保險金,并同時按規定享受其他各項失業保險待遇: (1) 按照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照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1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的; (3)已依法定程序辦理失業登記的; (4)有求職要求,愿意接受職業培訓、職業介紹的。
【第2句】:勞動者非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具體包括下列情形: (1)終止勞動合同的; (2)被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 (3)因用人單位不按規定提供勞動條件,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 (4)因用人單位以暴力、脅迫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等手段強迫勞動,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 (5)因用人單位克扣、拖欠工資,或者不按規定支付延長工作時間勞動報酬,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 (6)因用人單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或者集體合同約定的工資標準支付工資,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 (7)因用人單位扣押身份、資質、資歷等證件,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 (8)因用人單位未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 (9)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
有下列情形之二的,停止領取失業保險金,并同時停止享受其他失業保險待遇。
(一)重新就業的; (二)應征服兵役的; (三)移居境外的; (四)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五)被判刑收監執行或者被勞動教養的 (六)無正當理由,拒不接受當地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門或者機構介紹的工作的。
領取程序 用人單位為勞動者繳納失業保險后,勞動者離職后可以申請領取失業保險金,具體條件和程序如下: ①非本人意愿終斷就業(即公司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并有求職要求,(須提供用人單位辭退的證明) ②繳納失業保險金12個月以上 ③公司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后60天之內前來辦理 一、參保單位出具兩份,一份交失業保險中心,一份交勞動保障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備案。
二、失業保險中心憑參保單位出具的對情況進行嚴格的調查核實(失業人員帶上與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確認無誤的發放2份和1份《失業求職登記表》。
三、失業人員認真填寫好《失業保險申領登記表》的正面所有欄目,背面的計生關系接受單位意見處空格請到本人戶口所在地的計生關系接受單位蓋章。
認真填寫好《求職登記表》。
注:戶口在城市的請到戶口所在地的街道辦事處計生辦蓋章;戶口在農村的請到戶口所在地的鄉(鎮)計生辦蓋章。
居委員、村委員、社區的計生辦章均不符合要求。
四、交納三張一寸的彩照和一份失業人員身份證復印件。
勞動者符合以上條件,即可到戶籍所在地或暫住地的區級勞動保障部門辦理領取失業保險金。
★ 對于隨意調動職工工作崗位的論述: 調動工作崗位。
如果你的勞動合同中有工作崗位的約定,單位若想調動你的崗位,必須經過你的同意,否則視為違約。
如果僅僅是一種概括性的約定,你可以要求公司給你出具書面的你不能勝任原工作的理由。
如果強制性的調動工作崗位,你可離職并要求單位給你賠償。
單位直接辭退你,你可以要求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賠償金等。
★ 關于五險一金的論述: 1,關于五險一金,根據《勞動法》和《社會保險法》的相關規定,用人單位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是用人單位的法定義務,明顯具有國家強制性的特點,用人單位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拒絕承擔該項法定義務。
2,社會保險的繳納是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共同來承擔的,其中養老保險、失業保險、醫療保險是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共同承擔的,生育險和失業保險是由用人單位承擔的,其中養老保險用人單位需要承擔13%,勞動者需要承擔8%,醫療保險用人單位承擔6%,員工個人承擔2%,失業保險用人單位承擔2%,員工個人承擔1%; 3,對于單位拖繳五險一金的,屬于違反“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勞動者可以主張補繳五險一金,也可以向當地的社保部門進行投訴,由當地的社保征收機構責令用人單位限期繳納或補足。
用人單位逾期仍未繳納或補繳社保費的,社保征收機構可以向以銀行或其銀行查詢其銀行賬戶,并可申請縣級以上行政部門作出劃撥社保費,書面通知開戶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劃撥社會保險費。
用人單位賬戶余額少于應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征收機構可以要求用人單位提供擔保,簽訂延期繳費協議。
★關于沒有與用人單位簽合同的論述: 用人單位不與職工簽合同的,違犯了現行實施的《勞動法》《勞動合同法》。
理論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十條 :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已建立勞動關系,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解讀:建立勞動關系的唯一標準是實際提供勞動,不論勞動者是否簽訂了書面勞動合同,將受到同等的保護。
書面勞動合同簽訂在前,實際用工在后的,勞動關系自實際提供勞動之日起建立;實際用工在前,簽訂書面勞動合同在后的,勞動關系早于書面勞動合同建立,勞動關系的建立不受未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影響。
(1)書面勞動合同是勞動合同唯一合法形式,不承認口頭勞動合同,達成口頭勞動合同的,視為未簽訂勞動合同; (2)勞動關系一經建立,應當簽訂書面勞動合同,應當在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3)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但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關于單位扣押金、保證金或者其它證件物品的論述: 單位扣押金、保證金或者其它證件物品的的行為是違法行為。
理由依據: 《勞動法》第九條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不得扣押勞動者的居民身份證和其他證件,不得要求勞動者提供擔保或者以其他名義向勞動者收取財物。
對違反以上規定的,勞動者可向公安部門和勞動部門舉報,兩部門應責令用人單位立即將其退還給勞動者本人。
我在派出所是當協警的,現在想辭職了,不知道怎么寫辭職信,請大家幫一下忙,謝謝了
婉轉的辭職報告,彼此都不會傷和氣 (模板)尊敬的***: 您好
工作近*年來,發現自己在工作、生活中,所學知識還有很多欠缺,已經不能適應社會發展的需要,因此渴望不斷提升自己。
經過慎重考慮之后,特此提出申請:我自愿申請辭去在XXX的一切職務,敬請批準。
在XXX近*年的時間里,我有幸得到了單位歷屆領導及同事們的傾心指導及熱情幫助。
。
生活上,得到各級領導與同事們的關照與幫助;思想上,得到領導與同事們的指導與幫助,有了更成熟與深刻的人生觀。
這近
年多的工作經驗將是我今后學習工作中的第一筆寶貴的財富。
在這里,特別感謝YYY(XXX的) A主任、B主任、C主任在過去的工作、生活中給予的大力扶持與幫助。
尤其感謝XXX Z主任在XXX近二年來的關照、指導以及對我的信任和在人生道路上對我的指引。
感謝所有給予過我幫助的同事們。
望領導批準我的申請,并請協助辦理相關離職手續,在正式離開之前我將認真繼續做好目前的每一項工作。
祝您身體健康,事業順心。
并祝YYY、XXX事業蓬勃發展。
*** **年**月**日
關于中國人民公安大學,最好是公大的學生來回答
合肥市公安局局長程瀚的簡介如下:程瀚,男,漢族,1964年生,安徽繁昌人,畢業于安徽大學法學專業,中共黨員。
曾任安徽省公安廳辦公室副主任,省公安廳一處處長,國內安全保衛總隊總隊長,省公安廳辦公室主任; 2007年4月,任合肥市公安局黨委書記; 2007年7月,任合肥市公安局局長、黨委書記、武警合肥市支隊黨委第一書記、第一政委; 2008年9月,任合肥市公安局局長(副市級)、黨委書記、武警合肥市支隊黨委第一書記、第一政委; 2008年晉升三級警監; 2011年4月27日,合肥市十四屆人大常委會24次會議通過決定,任命程瀚為合肥市副市長。
2011年4月,任合肥市副市長、市公安局局長、黨委書記、武警合肥市支隊黨委第一書記、第一政委。
分管工作:負責公安、民政、司法行政、信訪、人防、民防、國家安全、應急管理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公安局、民政局、司法局、信訪局、人防辦〔民防局〕、國家安全局、應急辦、殘聯。
聯系軍隊,協助聯系法院、檢察院。
離開多年的工作崗位不舍的短語
當我決定要離開的時候心中有太多的不舍亂七八糟的涌上來說不清也道不明路--是我在走為了明天的夢我一直在努力為家人;為自己為理想;為抱負當家庭的責任壓在肩上的時候只有扛著的人知道重量當決定要讓自己失業的時候那份心情無以言表來了;干了;走了匆匆的三年半就這樣過去了時間把我從一個快樂的單身漢變成了家庭的主力讓我在擁有的家庭的同時身份和思想也在默默的改變 明天需要我去奮斗只有經歷過了不管是失敗還是成功有家的男人更需要為將來拼搏